法律文书写作-陈怡雯律师
1小时43分钟
法律文书在司法行政部门运用比较多,它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在本教程中,我们将对法律文书的写作方式进行学习。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基本特点
①制作的合法性,包括制作主体法定、制作于法有据、正确适用实体法、符合法定程序;
②形式的程式性,包括结构固定、用语固定;
③内容的法定性;
④语言的精确性;
⑤使用的实效性。
固定结构
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
首部包括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
正文包括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
尾部包括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

学员_186143826
03-16 16:09
讲得好,就需要这样的老师